姓名:刘德宇
联系电话:13603713455
办公室: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路108号河南商会大厦13层1308室
专业领域:行政诉讼、征收拆迁、房地产、合同。
教育背景:法律硕士
专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
个人简介:
刘德宇律师2000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5执业于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现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二级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民盟河南省委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刘律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尤其是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方面有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和较深的造诣,以钻研、勤奋、忠诚的敬业态度,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精湛、全面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
1、河南凯德实业有限公司与上蔡县人民政府闲置土地收回纠纷案(撤销收回土地决定);
2、新郑市具茨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新郑市人民政府招商行政协议纠纷案(判决解除投资协议);
3、汝阳县澳伦矿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省政府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认定规范性文件违法);
4、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二郎庙社会居委会第四、五、十、十四居民组与洛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区政府予以补偿);
5、河南中融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闲置土地行政处罚案(撤销行政处罚);
6、周口市宏图置业公司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协议纠纷案(判决区政府履行行政协议,支付1951万元及利息);
7、陈某与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纠纷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补偿);
8、毛某与新郑市公安局、新郑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抗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9、高某与滑县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确权及行政复议纠纷案(撤销确权处理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10、王某与郑州市二七区政府履行补偿职责纠纷案(判决区政府限期履行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