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实务研究会



随着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国确定了新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尤其是在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有着更深入的规划和展望。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主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等,阐释了市场及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家对各类企业在税收、金融、设立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企业的数量成大幅度增长已成为趋势。在国家鼓励企业发展及依法治国方略的大环境下,法律顾问越来越也受到企业的重视,企业纷纷在内部建立法务部门或者与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团队合作。同时,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及经济快速转型,企业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往往产生许多矛盾,涉及的法律风险趋于多样化,纠纷类型趋于复杂化、常态化,因此企业法律顾问领域还不完全成熟,具有诸多待研究的领域及方向。
在此契机上,我们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在广阔的市场前景及诸多待研究项目的基础上,拟成立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研究会,并对研究会的第一个五年发展情况进行规划和展望。
 
一、研究会组织架构
1、会长:孙保山
职责:对研究会总体工作负责,制定研究会的年度发展计划,对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副会长:史向东、李东辉
职责:协助会长管理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处理研究会其他管理事务。
3、理事:邵丽莎、吕杨杰、宣有坤、江芳
职责:参与研究会的项目研究工作,按照研究会的安排学习、讨论相关实务问题。
4、秘书:吕杨杰、宣有坤
职责:负责研究会的日常联系,传递律所及会长、副会长的相关指示,并具体实施研究会的日常事务。
 
四、研究会主要研究内容和方向
随着企业的法治意识增强,企业的管理者希望法律顾问能够参与到企业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而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也正在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法律顾问为企业的服务内容涵盖了企业设立、企业经营、企业注销等的各个阶段。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不断拓宽,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也将随之不断丰富。因此,研究会根据企业需求及领域发展现状,将研究重点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设立阶段的合规审查。关于企业的设立,我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有具体的规定。在公司成立阶段,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股东出资,股东责任,以及公司未能成立时的退股、退资、债务清偿等,都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会通过系统梳理及学习,旨在对该企业在设立阶段的法律问题进行合规审查,帮助企业以排除后续风险,为其顺利设立提供保障。
第二,人力资源事项的合规审查。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规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核心发展力、竞争力、凝聚力等。劳动者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招聘员工开始,到签订劳动合同,社会福利和保险,到劳动者执业风险等,都少不了法律顾问的参与。因此,研究会将在审查劳动合同、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诉讼、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建议和帮助。
第三,企业业务合同的审查。经营主体之间签订的各种业务合同是企业参与经营活动的集中体现,也最容易产生纠纷和矛盾。对于合同的审查,是一个专业性强且存在潜在风险的工作。研究会将把对业务合同的审查作为研究的重点,对每一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实施性的审查,调整合同中对企业方不利的约定,规避在合同履行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从根本上维企业的商业利益。
第四,企业合理规避及税务管理。纳税是企业的义务,但在税法及纳税缴税制度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合理避税。也就是说,研究会将根据顾问企业的发展状况,结合税收政策及相关规定,为企业合理避税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持,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盈利。
第五,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劳动的结晶和竞争力所在,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对每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另外,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近年来涉及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纠纷日益增多,产生许多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相关事务。研究会将在今后的研究中,注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系统化服务,依据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第六,企业经营阶段的各种纠纷。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法律规定更新频繁,企业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及常态化的特点。在企业的经营中,常见诸如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侵权纠纷、内部治理纠纷等,均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格局,任何一方面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对企业都可能产生无法逆转的风险。因此,研究会将把对企业经营中纠纷的研究和矛盾化解作为工作的重点,尽最大努力去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为企业的发展和成长保驾护航。
第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企业在经营中面临多种风险,既有涉及刑事的刑罚风险,有涉及的民事的赔偿风险,也有涉及行政的处罚风险。这对于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既是严峻的考验,也是广泛的商机。因此,研究会将在企业法律风的防范领域进行系统化研究,及时为企业进行风险提示,从而在法律风险实际发生前予以提示,提出相应解决办法,以最小的非诉成本保障企业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八、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的开拓和创新。随着企业经营业务和范围的专业化和市场的多元化,传统的法律顾问事务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开拓符合企业需要的专项法律服务,成为法律顾问的发展方向和业务增长点。例如,如何使业务相关联的多个顾问企业横向互补,发挥各自优势;再例如,如何将业务领域不同的几个顾问企业纵向联合,扩大影响力等问题,都将纳入研究会的研究范围。
综上所述,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研究会成立之后,我们将会结合团队的现有专业优势,与企业建立全面且精准的业务合作,并按计划系统地对上述领域进行研究,争取研究成果能够满足大多数企业的业务需求。研究会的最终目的是企业满意长期合作,研究会会员在知识和技能方面大有收获。

ARE YOU READY
联系我们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郑州总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街108号河南商会大厦22层 邮编:450000 

电话:0371-85966531 传真:0371-85966531 

邮箱:services@kingbird.com


北京分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20号国瑞诚D座 邮编:100022 

电话:010-85072088 传真:010-87152575


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58号宝隆一方大厦2902室场 邮编:200343 

电话:021—56960758 传真:021—56960758



海口分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甸六东路40号 邮编:570208 

电话:156 0757 2579


欢迎咨询
欢迎您通过我们的热线,来咨询您需要的法务
问题。我们以客户至上,竭力解决您所需。
合作咨询热线:
0371-85966531

版权所有 Copyright(C) 2015-2021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05009710号-1